招生科类:文史类
科类方向:师范类、教育方向
学制:本科四年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特色
本专业为广西民办高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质,初步具备从事语文教学与研究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力资源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与人文素养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文化宣传、旅游商贸等领域工作,也可在国内外学校担任汉语教师和语文教师。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素质要求: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位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适应社会发展主动获取和更新专业知识的基本素质。
(二)能力要求:具有感悟、辨析和探究语言文学现象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鉴赏、评价文学作品和相关文化现象。在母语和国家通用语的阅读理解、口语表达、文字表达方面体现出明显的优势。掌握信息化教学设备、软件、平台及新技术的操作。
(三)知识要求:牢固掌握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备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库应用、文献检索等工具性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学生认知特点。
(四)实践要求:掌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在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毕业合格标准
(一)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二)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60个学分。必须完成专业要求的各课程模块应修学分,
(三)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
(一)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8年内完成学业。
(二)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六、主要课程
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基础写作、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文学概论、民间文学概论、中国古典文献学、美学、中国文化概论等。
七、就业前景和方向
本专业需求量很大,就业面宽。毕业生适合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担任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在机关、新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采编、创作、宣传策划及相应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