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116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编制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2022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概况、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本报告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夯实疫情防控防线,为学院“十四五”时期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以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实效,加强民主监督管理,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学院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概况
(一)信息公开形式和数据
1.我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535条,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251条;通过校园OA向院内教职工公开各类办公文件513份;工作简报、月公开信息12期;易班中心公开信息72条;向自治区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0条;指定公开董事会会议纪要9期、院务会会议纪要7期、党委会会议纪要11期。
2.本学年,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党建工作推进会11次,党支部会议539次,中层干部会、各层面工作会议等80余次。通过会议、网络、文件、广播、公告等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发展规划定位、学院章程、规章制度、改革措施、人事任命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清单》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公开相关信息,并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开内容差异有别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拓展信息公开网内容。我院在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办公OA系统、信息门户网站、教工QQ群、易班、党政干部会议等渠道,准确积极公开学院各类信息,使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不断增加我院教育行政管理行为的透明度,切实提高师生参与度,不断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1.学院基本信息。在学院官网设置了学院概况、组织机构、新闻中心、教学系部、名师风采、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合作交流、图说师园、校友风采、信息公开等11个一级栏目信息。在官网首页显眼位置设置和建设了“党建专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监督信箱、校园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信息。具体可查阅我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xsy.edu.cn。
2.招生考试和就业工作信息。我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相关文件,认真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信息“十公开”对高校的要求,做到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布2022年度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我院还通过教育厅考试院官网、南国早报等官方和主流媒体公告我院招生政策和报考信息。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布招生监督咨询电话(0771-3191599、3191533、3191252),设立招生咨询室,专人专责任处理和接待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
我院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稳定地开展就业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文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我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我院共有2022届毕业生3020人,就业率为74.87%。我院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我院官网“招生就业信息网”栏目另行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一是积极抓好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收入与支出,认真履行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合理使用专项经费,促进财务管理有序发展。学院通过办公OA、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官网等途径,主动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动态、资产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本学年度,学院印发了《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桂师园财字〔2022〕1号)的通知,学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新生报到的入学通知材料、迎新生收费现场都详细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畅通投诉方式,确保收费工作规范开展。三是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作用。学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对学院各项资产不定期开展自查,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学院办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人事资源信息。我院招聘各类人员计划、流程、招聘考核程序等信息主要通过广西人才网、前程无忧网及学院官网(人事师资信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聘录用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者资格审核、面试、录用等程序严格把关,不断提高招聘工作透明度;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教职工考评结果、职务晋升评聘、评优评先、人事管理制度等工作,按规范程序要求先在学院内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再通过学院公告栏或学院办公OA系统等途径进行公示,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民主参与管理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5.教学质量信息。以学院官网首页“教务系统”栏目及办公OA为主要公开渠道公开教学质量信息,涉及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教学评价、教学研究、学籍信息、课程信息等。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按规定要求时间,及时在我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扎实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6.学生管理和服务信息。学院重视公开关于学院重大改革事项和事关学生权益的办法和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权益。通过官网学生管理服务栏目及易班网站公开发布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如学籍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奖、助、勤、补、贷等管理规定及办法。每年新生入学时,以会议或主题班会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利用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评选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编制资助服务手册、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实地走访贫困生家庭等多渠道和形式,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保证全体学生掌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坚持把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作为资助工作重点,确保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公示的原则,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原则、标准、要求、名额等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院系公示制度,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开性。2021-2022学年,我院共9250人获得国家及学院奖励资助,奖励资助金额达1625余万元。
7.学位学科信息。学位相关信息在学院官网的学科学位信息栏目公布,包括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事项
学院的信息公开形式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来,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学院相关可公开信息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同时也配备了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各班级均配有辅导员、办主任、学生信息员;院内各单位办公室地点及电话在院内公示;院内学生主要活动区域设有投诉意见箱;学院官网开通了院长书记信箱;学院设置了每月信访接待日和专职的督导机构,组建了多个由学生组成参与学院管理监督的组织。保障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各项信息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全院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等均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本年度没有不良反映。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本年度内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我院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21-2022学年度,在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院持续扎实地深入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学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提升:
(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和预警提醒机制,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全面性。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力度,不定期地组织学院各部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其不断提高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不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便利性,进一步提高学院官网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对《清单》要求公开清单内容进行适时更新、细化、精准,充分运用融新媒体优势,进一步加强渠道的多元化,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新要求下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加强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党政事务部周老师(联系方式:0771—5663192)。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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