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人员来本馆参观,须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参观。
2.参观人员须保持安静,入馆时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不拥挤、不喧哗。
3.参观人员在没有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带领的情况下,不能进入各阅览室参观。
4.校内单位接待的参观团、旅游团,各学院办班或临时来访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馆。
5.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业务访问需提前与馆办公室联系,馆办公室根据来访者具体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接待。
6.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事先须经校宣传部批准,接宣传部通知后,图书馆安排专人接待。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和广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