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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桂师园教字〔2021〕8号)文件的规定,经各教学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对曹子星等8名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曹子星等8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毕业要求,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5至日1月2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302)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名字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4年1月拟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资格报批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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