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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来源: 2024年12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桂师园教字〔2021〕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及第十章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拟对袁磊等32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8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17日。

   

  学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71-4951533,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务处学籍科,邮政编码:530226)。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4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

202412231542073894.zip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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