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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桂师园教字〔2025〕49号)第三章第十条及第十章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拟对罗文林等 33名在学校规定的普通最长学习年限8年内(本科)或最长学习年限5年内(专升本),未能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2月22日。
学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71-4951533,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务处学籍科,邮政编码:530226)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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