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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2018年07月11日作者:佚名点击数: 【字体:

院内各部门及教职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18〕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此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请各单位负责人组织职称申报人按时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为现将2018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部署如下:

   一、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教职改〔2014〕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等文件要求;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根据发文单位另发通知。鉴于(桂人社发〔2017〕35号)和(桂职办〔2014〕149号)评审工作年限存在冲突,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就高不就低,即:硕士毕业要三年才能认定和评审,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需五年。

   二、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15日-30日):计划申报职称人员个人报名和培训阶段。

   (一)各教职工认真阅读评审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此阶段报名。

   (二)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15日):申报人员准备、收集填报材料,系(部)及职能部门(教务处、学院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考核阶段。符合条件但在第一阶段没报名成功的教职工,还可在此阶段直接按要求交材料。

   (一)申报人需要收集的材料:

   1、学历证书认证,至学信网、学籍网进行认证,并把认证报告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马志处;

   2、班主任工作证明(到学工处开具,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

   3、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考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

   4、高校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

   5、高校教师企业挂职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

   6、《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见附件6)(纸质版意见需加盖公章,电子档改名为“姓名+表名”形式,如“张三+学院(院、系)考核推荐意见表”。);

   7、《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表(见附件7),纸质版一份;

   8、《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见附件8)、《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教师2017年度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见附件9)、《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0)纸质版各一份;

   9、个人填写《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1)电子档一份,交至人事处;

   10、《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见附件12)纸质版及电子档各一份,至宣传部(师德部分)和学工处(思想政治部分)签字盖章后交纸质及电子档(申报者将各部门出具的评语录入此表后,将此表电子档文件名改为“姓名+表名”)交至至人事处;

   11、《近五年来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13)纸质版一份;

   12、将签字盖章后的《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见附件8)、《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0)、《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见附件12)三张表的扫描图片放入WORD文档中,并将此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改为“姓名+图片扫描件”后交至人事处;

   13、申报人员填写《考核推荐小组审议推荐意见》(见附件14)后,将电子文档改名为“姓名+表名”后交至人事处;

   1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见附件15)纸质版一份,签名及日期处需手写;

   15、《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见附件16)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

   16、《论文(著作)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7)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

   17、经费到校证明纸质版一份;

   18、学籍档案证明(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学信网、学籍网上查不到信息的需开具此证明)

   (二)各职能部门关于职称审核职责:

   1、系(部):负责教师课程表的审核以及出具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意见(有申报高级职称的系(部)推荐小组由人事处协助组成);

   2、教务处:负责任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考核、任职以来科研工作及业绩成果的审核、开具经费到校证明;

   3、宣传部:负责师德考核表的教师职业道德等级的审核;

   4、学工处:负责师德考核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审核,开具班主任工作证明;

   5、人事处:负责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指导青年教师证明、企业挂职或参加社会实践证明以及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三阶段(7月15日—7月19日):个人系统填写及报送RPU文件阶段

   1、按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www.gxzr.com.cn)下载2018年最新版本个人填报系统,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载入本大模版指定内容。(系统填报很关键,申报人对自己填报的数据负责。必须反复研读文件,认真填报,载入模版的扫描件确保清晰,大小适当。)

   2、评审会的选择

   (1)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选)—0110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师范学院副高级评委会;

   (2)高校教师系列中级(选)—0124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师范学院中级评委会;

   (3)高校教师系列初级(选)—0185高校教师系列广西师范学院初级评审会。

   (4)社会科学系列中级(选)—0829社会科学系列广西师范学院中级评审会;

   3、填报数据和载入的模版扫描件经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RPU电子文件后,再将RPU电子文件及所有纸质材料于7月19日前交至人事处。(随时与马志联系)

   (注意: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日期和双承认书务必在公示期之后。)

   第四阶段(8月29日—9月4日):申报材料公示阶段

   该阶段由人事处在院内公示各申报职称人员材料5天。

   第五阶段(9月5日—9月7日):学院(系、部)考核推荐小组审议推荐阶段。

   1、考核推荐高级职称申报人的考核推荐小组,由人事处协助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审议推荐会。

   2、中、初级职称考核推荐会,由人事处指导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审议推荐会。

   3、各考核推荐小组由负责人填写审议意见及高级职称申报人答辩内容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人事处。

   (注意:考核推荐小组各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推荐票数超过参加推荐小组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的,方可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第六阶段(9月8日—9月10日):向各评委会提交材料。

   人事处根据各考核推荐小组同意推荐的人员材料向各评委会提交材料。

 

   备注: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在暑假期间进行,为避免因系统填报失误导致职称申报失败,请各申报人与人事处工作人员马志保持密切联系,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变动再另补发通知。

 

   附件:1.申报所需材料

   2.政策性文件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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