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贯彻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根据目前所在地疾控部门以及学院的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疫情的相关防控和信息报送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范工作,以居家为主,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二、近期有进出疫情重点区域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者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及家属,必须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自觉在家进行两周左右的医学隔离观察,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就诊。
三、学院新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调整至2020年3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时间调整至2020年3月2日。已经离校在外的2017、2018、2019级学生,在2020年2月29日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教职员工须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保卫处、学工处及各系必须主动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认师生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允许师生按规定返校。
四、2016级学生暂停实习,根据学院教务处安排学习,应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论文指导老师加强联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加强与系部联系,主动报告自身情况。
五、加强对师生的日常管理,师生返校后以校内学习活动为主,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离校外出。返校师生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度。院内各单位须配合学工处、保卫处做好师生管理和考勤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实行严格的校园门禁制度,进出校门的全体人员须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校外人员和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七、全体领导干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广大师生党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定信心,听从指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转发至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