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院职称制度改革,将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落到实处,4月29日上午,我院在行政综合楼1002会议室组织召开2020年职称评审条件制定征求意见教师代表座谈会。学院副院长陈积光、职改办全体工作人员及21名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陈积光主持。
会上,陈积光副院长肯定了学院职改办制定的《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工作,并对《评审条件》中补充和修改的年均课堂教学时数、教学考核等级、论文著作条件、奖励和比赛的等级分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他强调《评审条件》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桂职办〔2019〕52号)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的,《评审条件》的制定关系到广大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征求意见要认真、广泛,希望与会的教师代表畅所欲言。
通过听取陈积光副院长的解读,与会教师代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院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表示将继续认真研究,综合教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学院的职称评审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引导教师为教学、科研工作做贡献,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我院办学软实力。